繼屏東市公所去年12月31日起普發每位市民每人500元振興消費券,屏東縣里港和新園鄉公所也將在年前發放設籍鄉民每人1000元振興經濟消費金,里港鄉設籍人口2萬5000多人,定本月14日至16日發放,新園鄉設籍人口3萬3000多人,從18日起分區在各村發放; 對受通貨膨漲,消費指數攀高衝擊的民眾,能在過年領到千元小紅包,也是春節前的小確幸。
屏東市人口有19萬多人,市公所普發5張100元面額的振興消費券,市代會通過預算1億500萬元,只要11月16日前設籍屏東市就可領取,限在屏東市消費;代理市長程清水說,全市59里從去年12月31日起至今年1月16日,分3梯次領取,錯過的市民,可在1月23至27日到市公所領取,同時設置12處消費券兌換站,認券不認人,強化流通性,實施一周來,原有兌換疑慮不收的商家已減少。
「金額不多,卻是民眾的小確幸!」里港鄉長徐國銘說,為振興經濟消費,代表會提案發放振興消費金,公所排除萬難編列每人1000元現金,資格為去年10月31日前入籍者,如新生兒去年12月31日前出生,並入籍(父母親其中一方為里港人)都可請領;本月14至16日於各社區活動中心發放, 參照重陽敬老金發放地點發放, 讓民眾拿振興金採買年貨,過個好年。
新園鄉長方冠丁說,新園是農業鄉,疫情導致鄉民收入銳減,為減輕鄉親生活經濟壓力,提升消費意願,經代表會提案通過,鄉公所編列預算發放每人1000元,對象是去年11月24日前設籍鄉民和去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並設籍的新生兒,從18日起至26日分梯次在各村發放;若無法於各村發放時間領取者,可於本月29日或2月7日至3月15日(上班日)至鄉公所領取,逾期視同放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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