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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職棒各球團談薪進度要加快。雖然去年球季打得晚,但薪資仲裁受理時間沒有因此延後,只因適逢春節延後至2月7日,與球員洽談薪資的時程變得緊迫,而自由球員談約則不受薪資仲裁規範。
中職去年打到12月1日才結束總冠軍賽,接下來包括自由球員宣告、教練團異動、60人保留名單擬定、洋將談約,這些待辦事項一一打勾,才輪到球員談薪。
雖然新球季4月2日才開打,但薪資仲裁時間沒有延後太多,中職在2019年12月根據仲裁委員做出的決議,確認每年2月1日起的5個工作天,為受理薪資仲裁的期限,今年因適逢春節假期,改為2月7日開始,於2月11日截止。
中職去年球季結束後,共有林益全、陳鴻文、陳禹勳、官大元4人行使自由球員權利,目前也都尚未確定去處,不過根據規定,自由球員談薪未果,是無法申請薪資仲裁。
根據聯盟規章中的「自由球員辦法」,其中薪資調解一項,說明「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,在與任何球團進行次年度合約的交涉過程中,不得向聯盟要求有關薪資與相關金錢之調解」。
中職史上共3人提出薪資仲裁申請,2019年球員工會理事長、中信兄弟隊周思齊開第一槍,隊友陳子豪隨後跟進,最終仲裁結果為周思齊遭駁回、陳子豪通過,成為打贏薪資仲裁庭球員第一人;2020年張志豪則是進入仲裁庭前達成共識而撤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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