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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魏姓男子日前酒後駕車還載朋友,清晨6點多衝入中壢區一家便利商店,造成櫃檯後側牆壁毀損,讓站在收銀機前黃姓店員左腳踝骨折、右手肘撕裂傷;魏經酒測值達0.47,到案後坦承不諱,檢方偵結依公共危險、過失傷害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檢警調查,魏姓男子(27歲)上月24日清晨3至5時在KTV飲酒作樂,結束後開黑色賓士車載友人返家,6時20分時許沿中山東路三段欲右轉往龍興路方向行駛時,因酒後注意力無法集中,失控駛入路口超商,造成超商櫃台後側牆壁毀損,咖啡機全毀,所有商品散落一地。
事發時黃姓店員(23歲)站在收銀機前,遭到車輛衝撞波及,有左腳踝骨折、右手肘撕裂等輕微傷勢,送醫後幸無大礙;警方當天上午7時許對魏男實施酒測,酒測值達0.47,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,魏男到案後坦承不諱。
檢方認為,當時天候良好,視線及路面情況良好,魏應注意而未能注意造成車禍,顯有過失,偵結後依公共危險、過失傷害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,並建請依道交條例86條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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